1. 主页 > 企业服务 >

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要求企业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及权益相关的信息。具体应如何操作?

问题: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要求企业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及权益相关的信息。具体应如何操作?
回复:您好!企业应于每年第一次办理外债签约备案(登记)时,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上年末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,用以书面备案其上年末或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。企业跨境融资合同主要条款(如期限、金额、债权人等)发生变化的,企业应按照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在发生变化后的15个工作日内,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变更备案(登记)。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,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,暂不允许按照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举借外债。,。谢谢!



http://hongze.cpa.js.cn/fuwu/24183.html

(一)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,不代表我们立场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、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 401945625@qq.com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微信号:13405609889

工作日:9:30-18:30,节假日休息